成都擬允許緊急申請維修資金
發布時間:2017/9/25 瀏覽次數:8110
電梯壞了要爬樓梯,屋面防水損壞滲漏嚴重,墻體時不時就掉下一塊……想要使用維修資金,卻遲遲無法通過表決怎么辦?代才管道疏通服務部成都水管維修獲悉,《成都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于8月29日起公開征求意見(9月30日截止)。征求意見稿明確,出現七種緊急情形可緊急申請維修資金。
征求意見稿明確,維修金按多大比例交,與有無電梯有關系:配備電梯的新建住宅,開發建設單位要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成本價的3.5%交存,業主按2.5%交存;對未配備電梯的,開發商按3%交存,業主按2%交存。開發建設單位所交存的專項維修資金,歸建筑區劃內全體業主所有,分攤計入按房屋戶門號設立的分戶賬。
對已售公有住房,有電梯的由售房單位按售房款的30%、未配備電梯的按售房款的20%一次性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按售房款的2%交存專項維修資金,在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前交存至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歸業主所有。
七種緊急情形
可緊急申請維修資金
征求意見稿明確,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于建筑區劃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需要“雙三分之二同意”: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并向業主公示。
如果表決時難以達到“雙三分之二同意”,遲遲不能動用維修金怎么辦? 征求意見稿提出,出現以下七種緊急情形可緊急申請維修資金:
1、屋面防水損壞造成嚴重滲漏的;
2、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或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
3、供水水泵損壞或水管爆裂導致供水中斷,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
4、樓體外墻墻面有脫落危險,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5、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危及財產安全的;
6、消防設施設備嚴重損壞的;
7、供配電系統中涉及的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停電和漏電,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征求意見稿提出,緊急申請維修資金必須擬定使用方案,并向分攤列支范圍內業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預算資金撥付比例不得高于使用方案確定的總金額的50%。